根据教务处《关于做好2025-2026学年第二学期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(新大教字[2026]30号)》要求,依据《新疆大学本科生管理规定(修订)》(新大校字〔2019〕209号)和《新疆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(试行)》(新大校字[2026]17号)文件精神,结合学校学籍管理、教务管理规定,拟定《新疆大学药学院转专业(转入)工作实施细则》(2025-2026学年第二学期)如下:
一、转专业工作小组成员
组长:苏正定
副组长:胡尔西旦·阿尔肯、樊爱萍
成员:司长胜、苗静、侯振清、王东华、范仲雄、卢懂、李星锐、张路
秘书:邓欣
二、拟接收专业名称及人数
序号 |
学院 |
拟接收专业 |
拟接收人数 |
1 |
药学院(药物研究所) |
制药工程 |
6 |
三、选拔条件
(一)符合转入专业学生的基本要求
1、拟转入我院的学生应做到政治立场坚定,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维护祖国统一,维护民族团结。不符合要求者不允许转入我院。
2、拟转入我院学生能够遵守国家、学校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,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及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。
3、参军入伍后正常退役并复学、创业休学后复学的学生申请转专业,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,且不受名额限制。
4、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,不允许转专业:
(1)本科专业学习未满一学期的;
(2)申请转专业时仍在处分期的;
(3)在休学或者保留学籍期间的;
(4)艺术类专业与非艺术类专业跨类的;
(5)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、国家有相关规定或录取前有明确约定的,含定向、委托或特培生(民汉双语翻译人才培养计划等);
(6)其他不符合转专业条件的。
(二)考核内容与方式
考核以线下面试方式进行,考核内容包括:学生对自己基本情况的介绍、学生对拟转专业(制药工程)的认识以及考核小组专家考查(重点考核拟转入学生的思想品德、学习能力、专业兴趣特长及综合素质)。根据以上面试内容由面试小组打分,计算综合评分,择优录取。
四、考核要求及具体安排
1、考核时间:2026年6月5日下午16:00
2、考核群二维码:QQ群号1091102149

3、考核地点:新疆大学博达校区药学院(药物研究所)413室
4、学生提供材料目录:
请将以下材料于2026年6月2日19:00前按材料顺序,汇总在一个pdf文件中(命名为“姓名+学号+学院”),发送至1310925535@qq.com。纸质版材料于面试当日提交至药学院教务办311室。
(1)转专业申请书,详细陈述申请转专业的理由;
(2)转出学院开具的思想政治考核鉴定(加盖学院党委(党总支)公章);
(3)已修完的课程成绩单一份以及班级排名(加盖转出学院教务办公章);
(4)具备特长的学生,请提交荣誉证书复印件等佐证材料。
5、联系人:邓欣
联系电话:0991-8580178
药学院(药物研究所)
2026年5月1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