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新疆大学药学院(药物研究所)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工作人员公告》相关要求,我院组织开展了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工作。经资格审查、面试小组专家评审等环节,拟聘用阿瓦古丽·吾斯曼为我院科研助理,现予以公示。
一、公示时间
2025年12月23日至2025年12月31日(共7个工作日)
二、受理方式及要求
1.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,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、电话等形式向我院反映。为便于核实情况,请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。
2.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
学院综合办:刘洋,联系电话:0991-8580178
学院纪委:岳海涛(党总支副书记),联系电话:0991-8580269(13639932226)
新疆大学药学院(药物研究所)
2025年12月23日